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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關務區

國際關務區

國際關務區我國海關向來積極參與雙邊、區域及國際間關務活動。

  • 民國61年(1972年)於臺北舉辦中韓、菲、越稅務關務合作會議,廣邀關務及稅務專家與會。
  • 民國66年(1977年)舉辦中韓第一屆關務合作會議。
  • 民國80年(1991年)成為亞太經濟合作(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會員經濟體,並積極參與多項APEC重要論壇。
  • 民國88年(1999年)與美國分別於臺北及北京共同主辦2場暫准通關證(ATA)研討會議。
  • 民國90年(2001年)與美國簽署關務互助協定以加強雙邊貿易便捷與安全。
  • 民國91年(2002年)入會成為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會員,積極參與WTO關務相關委員會會議,如關稅估價委員會、原產地規則委員會、反傾銷委員會等。此外,海關亦積極參與貿易便捷化談判,提出具體提案參與談判討論。應WTO秘書處邀請,派遣專家協助越南、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及坦桑尼亞等國進行WTO貿易便捷需求評估計畫。
  • 民國98年(2009年)於新加坡舉行之APEC關務程序次級委員會及秘魯利馬舉行之資訊科技工具應用於貨物查驗經驗交流研討會上分享實施RFID電子化封條經驗。
  • 民國100年(2011年)與日本分別於臺北及馬來西亞共同舉辦2場單一窗口研討會。
  • 民國101年(2012年)臺美簽署優質企業相互承認協議,提供雙方優質企業通關便捷措施。
  • 民國101年(2012年)與中國大陸簽署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就兩岸關務程序、稅則歸列、原產地、貿易統計及其他專業議題進行合作,以便捷貨物通關及打擊走私不法。
  • 民國102年(2013年)至104年(2015年)亦與新加坡、以色列及韓國簽署優質企業相互承認協議,俾利加速通關便捷及雙邊貿易往來。
  • 民國104年(2015年)8月向WTO提交貿易便捷化接受書,承諾貿易便捷化協定一經生效,即可實施該協定。我國海關亦承諾與其他WTO會員分享在貿易便捷措施執行情形及關務精進經驗。

隨著社會的進步、交通的發達,地球村的時代已經提早來臨。在各國政府機關中,海關可說是最具高度相同性機關之一,劃一的海關進口稅則、簡化的通關流程,以及查緝走私情報的分享與成果的交流,已成為各國海關的共識。為實踐政府與國際化、制度化、自由化的政策,我國海關與友好國家海關往來頻繁,相互觀摩彼此的經驗。本區展示我國海關與各國海關交往互贈的制服與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