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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關作業區

關稅稽徵為海關最重要之職掌。舊制海關關稅與內地稅併徵,新制海關在通商口岸成立後接管了進口稅(自海關創始即行徵收,從未間斷)、出口稅[自海關創始即行徵收,民國35(1946)97日停徵]及船舶噸稅(自海關創始即行徵收,從未間斷,現稱助航服務費)三種稅目的徵收權,但因當時國內流通的貨物均有厘金之徵課,外國船舶載運土貨至通商口岸銷售亦由海關徵收復進口稅,其他如子口稅、常關稅及各式附加稅等,在海關由外人主政的時代,海關徵收的稅目既多且雜。

鴉片戰爭後簽訂南京條約,開放五口通商並制定協定稅則,從道光23年(1843)至民國17(1928)中國被迫徵收世界上最低的關稅。民國16(1927)國民政府建都南京,民國17(1928)12月制定公布國定進口稅則,並自民國18(1929)21日起實施,自此我國正式步入關稅自主的時代。

早期貨物之進出口通關應辦手續,可分為報關、驗貨及估價、完稅、放行等手續。進口貨物須填具「洋貨進口報單」,出口貨物須填具「土貨出口報單」,經海關收受書面報單及相關證明文件,派員查驗貨物無訛,繳納稅費後,憑海關印信放行單提領貨物。本區所展示的主要內容為海關各時期通關所使用的文物,以彰顯海關辦理進出口貨物通關等作業,在簡化通關流程、縮短通關時間、提升效率方面所做的努力成果。

因應我國經貿蓬勃發展,民國79年至83年期間積極推動「貨物通關全面自動化方案」,整合各通關單位及業者之作業需求,進行文件標準化及流程合理化,並導入電子資料交換(EDI)作業機制,透過網路連線交換通關訊息,使我國通關作業邁入了全面自動化時代。民國91年(2002年)起,建置通關電子閘門、網際網路線上報關及行動通關等通關系統,提供商民多元、便捷及全年無休之通關服務環境。

近年來為與WCO SAFE架構接軌,配合民國98年(2009年)行政院優質經貿網絡計畫,積極推動關港貿單一窗口、預報貨物資訊、優質企業(AEO)認證及管理機制、貨物移動安全及查驗技術現代化等5項子計畫,啟動通關自動化再造作業,營造與世界接軌之通關環境,提升我國整體經貿競爭力。

展望未來,海關將秉持服務、便捷、安全、廉能的精神,運用新思維及新科技。

推動各項關務創新作為,藉助現代化與智慧化關務管理,平衡貿易便捷與邊境管制,並持續提升關員素質,提供高品質之專業服務,此外,積極參與國際事務,深化與各國海關合作,期使我國關務制度更趨完備、通關環境益臻完善。